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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省进一步推动建设发展高水平医院是如何布局的?

发布时间:2021-04-16 11:31 来源:本网 【打印】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推动高水平医院建设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21〕6号)提出,在建设第一期30家高水平医院的基础上,遴选新增第二期20家综合或专科实力较强的医院进行重点建设,布局“四个层级”,实现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高水平医院建设全覆盖,实现高水平医院分级分类科学均衡发展。

  (一)从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顶尖医学中心布局。对标国际一流、国内最优,在建设呼吸、肿瘤、肾脏病医学中心的基础上,支持省人民医院牵头建设心血管医学中心、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牵头建设精准医学中心、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牵头建设优势学科医学中心等,打造世界一流、辐射粤港澳大湾区的国际医学中心。

  (二)从建设大湾区高水平医院布局。全力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持续推动广州、深圳“双城联动”,在珠三角地市继续遴选一批实力较强、具有龙头带动作用的高校附属医院、省部属医院和市级龙头医院进行重点建设。在尚无高水平医院的佛山、东莞、中山、江门等4个珠三角地市各遴选建设1家高水平医院。

  (三)从建设粤东粤西粤北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布局。在粤东粤西粤北分别布局建设汕头、湛江、韶关等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加大对粤北山区高水平医院建设的支持力度。提升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市级医疗服务能力,在尚无高水平医院的河源、汕尾、潮州、揭阳、云浮等5个地市各遴选建设1—2家高水平医院。支持原中央苏区县所在地市医院和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县级三甲医院建设发展。

  (四)从建设差异化发展的优势临床专科布局。瞄准临床专科发展前沿,布局建设一批中医、儿科、传染病等专科特色医院和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