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移动版

无障碍版

微信

微信公众号
首页 > 时政要闻 > 通知公告

省发展研究中心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7-07-17 23:58 来源:省发展研究中心办公室 【打印】

    因工作需要,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省发展研究中心”)现面向社会招聘2名驾驶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 驾驶员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责任心,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
  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辆C1驾驶证及以上(军证须换为地方证),具有2年以上驾龄,期间未出现过交通安全事故,具有较强的安全行车意识和一定的车辆保养、检修技能(具有本市户口,居住在市区优先)。
  3.男性,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年龄在40周岁以下,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接受适当的加班和出差。
  5.部队复员退伍军人、中共党员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
  4.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

  5.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二、报名方法
    应聘人员填写《省发展研究中心招聘驾驶员报名表》(见附件),于2017年 8月6日前递交省发展研究中心办公室(电子邮箱yjzxbgs@gd.gov.cn)。
    三、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资格审查、面试、技能测试、体检等步骤进行。
    (一)资格审查。根据应聘者填写的个人信息,查阅相关资料,对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者,参加面试和技能测试,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弃权。
    (二)面试。根据报名材料进行研究,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电话通知应聘者面试时间、地点。面试应聘者须携带以下材料: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3.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4.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3张;
   (三)技能测试。根据面试情况,择优确定进入技能测试人选,电话通知应聘者测试时间、地点。技能测试采取实
地驾驶操作,重点考察实际驾驶技能和综合素质。
    (四)体检。根据面试和技能测试情况,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凡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工作待遇
  (一) 聘用的驾驶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
  (二)一周五天工作日,上班时间按政府法定时间。
    五、工资待遇
  (一)试用期工资3500元/月,转正后参照省发展研究中心现行合同工工资待遇发放工资补贴。
  (二)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购买五险一金。
  (三)享受国家规定的带薪假期。
    六、其他
  1、凡在报名、考试和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2、本简章由省发展研究中心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王丽华    联系电话:83133822

    附件:省发展研究中心招聘驾驶员报名表      

                            省发展研究在中心办公室
                               2017年7月17日

下载:省发展研究中心招聘驾驶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