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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1 16:56 来源:本网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处理费统计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个部分组成,有关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网站(http://gdyjzx.gd.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严格信息审核把关,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积极发挥作为政府智库的功能作用,不断推动中心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让信息公开更好地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中心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发布信息共1713条,其中政务动态信息578条,信息公开目录93条。以网站栏目分类,政务公开栏目51条,时政要闻栏目429发,专题栏目210条,智库信息栏目134条,课题研究栏目81条,粤研讲堂栏目11条。全年共受理和答复各类留言咨询21条,网站总浏览次数836104次,网站总浏览人数464879人。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要求,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2023年,中心收到公众提交的依申请公开申请1条,按时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中心建立完善政务公开机制,按照业务职能分工,压实工作责任,落实信息发布逐级审核制度,定期召开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协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省政府网站日常检测,季度检查和年度考评要求,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内容安全管理,定期组织对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内容进行安全检测。

  (四)解读回应方面。

  2023年,中心有关处负责人先后在网站进行在线访谈3期,分别就《广东全面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路径、重点及愿景》《如何理解“制造业当家”》《以绿美广东生态建设为牵引 全面推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等内容开展在线访谈,并回答网民关注的热点问题提问。发起《〈广东发展蓝皮书〉读者调查表》《推动广东产业有序转移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粤东地区农民调查》3次在线调查,及时公开结果反馈。结合省级政策颁布情况及经济运行情况,发布《一图速览新政亮点|广东省激发企业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一图读懂〈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网站、微信公众号管理办法〉》《一图读懂广东省发展壮大农村经营主体若干措施》,中心《领导参阅》《研究报告》《调查研究》年度图表及广东月度经济运行简况等材料。

  (五)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发布《关于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网站、微信公众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持续推进平台建设规范化管理。二是全面完成网站“长者助手”适老化改造。2023年网站全面开展适老化升级改造,打造智能导航服务,突出便捷化指引和友好化呈现,全面升级网站智能化,扩大群众适用范围,提升网站广泛适用性。三是网站栏目设计改版。2023年全面升级栏目设置,增加特色专题,对标发展蓝皮书的栏目设计,完成《成果摘要》栏目概览页设计工作;根据政府网站建设要求及中心实际工作需要,增设“质量强国建设”专题栏目,共设“推荐阅读”和“广东行动”两个子栏目,发布国内关于推进高质量强国建设的优质报道,以及省内关于高质量强国建设的动态内容;增设“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栏目,共设“中央精神”“广东学习进行时”和“中心学习进行时”三个子栏目。

  (六)监督保障方面。

  中心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建立健全保障机制,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机制,确保中心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政府信息公开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积极参加全省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自觉接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和评议,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工作,虚心听取有关意见建议并及时改进,全年没有收到相关投诉和举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信息处理费统计情况

本年度发出收费通知

部分政府信息申请人放弃申请,实际收取信息处理费用(元)

数量

0

金额

0

0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中心在省政府办公厅的指导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大,网站栏目更新更及时,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更规范,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为:网站政策解读质量与数量有待提升;政务新媒体触及群众数量有限,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便捷性有待进一步改进。

  2024年,中心将从以下几方面加以改进:一是强化组织协调,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识,落实政府信息发布、政策解读主体责任,拓宽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加大便民、利民、为民的深度和力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推进。二是提升政策解读质量与数量,注重统筹网站及政务新媒体资源,突出政策解读核心概念、新旧差异等内容,紧跟政策步伐,及时精准传递政策意图。三是提升政务新媒体内容质量,聚焦经济社会热点领域、热点问题,吸引群众关注,提高阅读数量,为高质量政府信息公开赋能助力。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中心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