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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成果摘要 | 第12期:抓住县城建设机遇 大力推进城乡融合

——关于落实《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的四点建议

发布时间:2022-06-07 15:18 来源:本网 【打印】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县域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把城乡关系摆布好处理好,一体设计、一并推进”。2022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7个方面提出33项具体任务。《意见》的实施,对广东而言,是重大政策、重大机遇。就广东如何贯彻落实《意见》精神,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课题组提出四点建议:

  一、顺应县域发展规律,分类推进县城建设。一方面,根据大城市周边县城、专业功能县城、农产品主产区县城、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城、人口流失县城五种类型,建立县城分类标准体系,对全省57个县城进行精准定位。另一方面,针对不同类型的县城,制定差异化扶持政策,并及时总结提炼我省10个国家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县(市)建设经验,开展省级县城建设试点工作。

  二、培育发展特色优势产业,促进共同富裕。突出抓好县城产业集中、功能集成、聚集发展。推动一批经济开发区、产业集聚区、农民工返乡创业园等平台向县城集中,加快产业园区建设。支持有一定产业基础县城因地制宜培育1-2个主导产业或支柱产业,形成一县城“1主业+N个特色产业”。尤其是尽快出台支持山区生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举措,支持山区县城发展。

  三、完善县城市政设施体系和公共服务供给,提高县城辐射带动乡村能力。增强县城综合承载能力,坚持高起点规划,做好“三区三线”划定工作,在粤东、粤西、粤北分别选择3-5个条件好的县城作为示范地区重点发展,布局一批重大项目。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县镇村三级统筹,推动公共资源在县域内实现优化配置,以县为单位统筹用好驻镇帮镇扶村各方资源力量。

  四、注重以人为核心新型城镇化,大力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县城是农民就地就近城镇化的首选地。建议强化激励,建立健全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相挂钩的公共资源配置机制。确保公平,保障农业转移人口与县城原有户籍人口,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同等权利。做好保障,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真正让农民进城入户吃上“定心丸”。(宁雪兰)

  (摘自省发展研究中心2022年《领导参阅》第24期《抓住县城建设机遇  大力推进城乡融合——关于落实<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的四点建议》,执笔人:李登峰、宁雪兰、代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