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要推进撂荒地利用,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2021年,我省全面部署开展撂荒耕地专项整治。一年来,全省各地结合实际,积极探索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多种有效路径。
一、政府推动,市、县、镇、村四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共抓撂荒地整治。各地落实四级党政主要领导抓撂荒耕地复耕的层级责任,采取务实管用硬措施,确保撂荒地整治有效推进。以河源市为例,突出高位推进,贯通党政共管“责任链”;突出合力攻坚,集中资源打好攻坚战;突出奖惩并重,调动各方积极性。
二、村集体主抓,以“托管代管+集中流转+兜底代耕”确保整治可持续。惠州等地在工作方案中明确:“对连续撂荒耕地2年以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收回耕地经营权”,积极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保持土地承包关系不变的前提下,进行托管代管、土地流转、兜底代耕。
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力,成为种地主力军。各地大力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种粮、种好粮,发展单环节、多环节、全程生产托管服务,提高种粮综合效益。
四、金融企业助力,为撂荒地整治提供资金支持。为解决撂荒地基础设施资金投入问题,除了实施主体自筹、政府资助补贴,有的金融企业主动创新、靠前服务,提供撂荒地复耕复种金融产品。例如建行广东省分行推出“撂荒地复耕复种贷款”,中国人寿财险广东省分公司创新推出商业性撂荒复耕水稻种植区域产量保险等。
五、农民复垦,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各地紧紧抓住“能种”“能赚”这两个核心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调动农民复耕复种的积极性、主动性。例如严格执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最新规定,并加大复耕奖补力度;提升撂荒地耕种条件,注重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垦造水田等工作相结合;发展“稻虾共作”“稻鱼共作”“烟稻轮作”等一田双收种养模式,提高农田产出效益。(宁雪兰)
(摘自省发展研究中心2022年《领导参阅》第43期《“五方共治”撂荒耕地 切实保障粮食安全》,执笔人:宁雪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