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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成果摘要 | 第41期: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广东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发布时间:2022-11-21 10:57 来源:本网 【打印】

  近年来,我省深入推进科技创新领域创造型引领型改革,全面发力、多点突破、纵深发展,科技领域基础性制度基本确立,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科技高水平自立自强迈出坚实步伐。但在基础研究制度环境、关键核心技术高效组织模式、成果产业化政策、科技金融体系、人才制度等方面仍存在明显不足。基础研究谁来做、我省企业“4个90%”的创新模式如何辩证看待、粤东粤西粤北创新发展不足的短板如何补、省实验室建设与省科学院改革如何科学评价和优化发展等几个科技体制改革认识问题也亟需厘清。

  对此,课题组提出了深化我省科技体制改革的四点建议:一是理顺组织机制,以企业为创新主体提升创新全链条整体效能,并对现有创新平台系统梳理整合。二是理顺落实机制,强化部门协同和政策细化,防止出现政策空白、缺位或相互掣肘。三是理顺投入机制,建立健全长期稳定的多元化创新投入机制。四是理顺人才机制,以实用、灵活、宽松的科技人才引用、培育、使用机制激发创新活力。(陈彦玲)

  (摘自省发展研究中心2022年《研究报告》第20号《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推动广东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执笔人:张冬霞、廖  郡、陈彦玲、刘春晖、李宁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