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民为中心,提高城市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是智慧城市建设的核心,也是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的宗旨所在。广东城镇化率高,智慧城市建设起步早、基础扎实,城市社会变革快、治理难度大、要求也更高,搞好智慧城市社会治理是新时代广东走好新征程的必答题。
为此,课题组在深入调研基础上,提出把实现智慧城市和社会治理良性互动作为出发点,突出做到“四个坚持”:一是坚持强化统筹,进一步消除“数据烟囱”“信息孤岛”,激发数据在智慧城市社会治理中的潜能。二是坚持治理创新,以数字化手段助力“板块式漂移”人口服务管理,形成人人参与、人人享有的城市共同体。三是坚持赋能基层,推动数据资源向基层下沉,在减负增效中提升基层智慧治理效能。四是坚持综合治理,进一步用新技术赋能法治、文化等治理资源,凝聚智慧城市社会治理向上向善力量。
同时,建议未雨绸缪应对好智慧城市社会治理蕴含的技术风险:一是积极应对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泄露风险,守好智慧城市社会治理安全底线。二是有效弥合“数字鸿沟”,推动智慧城市社会治理的数字公平。三是高度重视解决好“算法至上”的“伦理缺位”风险,让智慧城市社会治理更有温度。四是特别关注对技术企业过度依赖的风险,推动智慧城市社会治理平台系统安全规范发展。(潘文悦)
(摘自省发展研究中心2022年《研究报告》第23期《加强广东智慧城市社会治理的理论研究》,执笔人:张帅、张燕、王敏、潘文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