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是引领农民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要探索集体所有制有效实现形式,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今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时也强调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广东是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大省,但有九成在珠三角地区,农村集体经济区域不平衡问题十分突出。近期,我中心在韶关调研中了解到,2022年以来,韶关在全市99个涉农乡镇(街道)创新设立强镇富村公司,通过市场化运作、规范化运营,积极盘活镇村资源资产,带动镇村集体经济提质增效、农民增收致富,正在探索一条欠发达地区镇村经济高质量发展之路。
韶关将创新设立镇级强镇富村公司作为推动“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重要抓手,作为促进镇域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有力举措,注重顶层设计和组织保障。一是坚持党建引领,规范公司设立、运营和管理。二是全方位强化政策保障。三是多渠道拓宽经营业务。四是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
韶关通过创新设立强镇富村公司,培养了一批“两懂两会”基层干部,拓宽了村民增收致富渠道,有力促进乡村产业提质增效,有效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今年1-7月,韶关143个强镇富村公司新增营业额2.24亿元,利润1866.78万元,年底将打造3-5个年营业收入突破千万元强镇富村公司,推动实现全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性收入10万元以上。
韶关创新设立强镇富村公司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其实践探索对我省特别是欠发达地区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具有重要启示借鉴意义。为此,调研组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加快提升基层干部经济工作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快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三是研究出台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优惠政策。(张海强)
(来源:省发展研究中心2023年《领导参阅》第28期《韶关创新设立强镇富村公司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做法值得推广》,执笔人:宁雪兰、张海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