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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贞玉: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和生态振兴深度融合

发布时间:2024-05-14 14:42 来源:光明日报 【打印】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强调“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生态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部初步建成国家生态环境领域重大工程项目台账管理系统,结合乡村振兴战略要求,科学谋划并实施了一批有利于乡村产业、生态、文化等方面发展的重大工程,储备规划项目数量总占比约为21%。这些重大工程涵盖了小流域水环境治理与生态农文旅产业发展、废弃矿山修复与循环利用、农村环境综合治理与开发等多个方面,通过生态网络建设、环境修复、农村环境基础设施配套及产业配套建设,初步推动各地区立足区域资源禀赋、区位优势,探索各具特色的乡村生态文明制度创新与高质量发展路径,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深度融合,努力打造绿色、清新、富裕的中国乡村图景。

  加强规划引领,秉持多要素协同理念,实现不同区域乡村生态空间公平协调发展新目标。面向美丽乡村,重大工程作为生态补偿的实施载体,引领不同生态空间的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环境高水平保护统筹并进。针对损害群众健康和生态空间价值的突出环境问题,规划实施专项重大工程,导入相关产业,有助于生态环境问题的综合性解决。同时,持续推进生态修复与污染治理技术创新,突破不同环境要素间环境协同治理的技术屏障。

  厚植绿色投资理念,推动构建资源节约型、生态环保型和减污降碳型的美丽乡村建设。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应抢占乡村振兴战略绿色新发展格局的制高点,推动经济体系绿色健康大循环,实现乡村生态振兴高标准扎实推进。继续探索并创新生态环境治理商业模式,强化联合经营和组合开发等方式,以增加环保项目收益。坚持健康宜居和产业兴旺统筹协调,努力在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方面取得成果。将良好的生态环境转化为推动产业绿色发展新动能,使农民在享受绿水青山的同时也能收获金山银山,真正实现绿色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

  拓展面向美丽乡村的生态振兴重大工程项目类型和模式,实现高水平制度创新和开放,加强科技支撑,促进绿色工程效益新转变。除了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的项目,乡村生态振兴重大工程项目类型还应包括绿色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空间保障性工程、产业创新和协同发展区重大项目等重点领域建设项目。这些项目包括低能耗改造、新能源绿色交通、绿色住宅、水利水电、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等。高水平制度创新和开放是治理能力建设的关键,将有助于完善环境工程管理制度、监管机制和考核力度,从根本上解决复杂环境工程管理中的协调难和落实难等问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强化以综合环境效益评估为导向的全过程管理模式,并加强乡村执法监管以及信息化、数字化的智慧环保监管体系,从而高水平保障生态环境重大工程建设的实际效果。加强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以降低治理成本为动力,促进农业生产的良性循环和生态平衡,延长资源循环利用链条,探索孵化生物质新能源及碳封存等高附加值技术产业,构建环境治理共生网络,最终高效实现乡村生态振兴战略目标。

  (作者丁贞玉系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生态环境工程咨询中心副主任、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