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东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49万亿元,同比增长1.6%。按消费形态分,商品零售额增长2.3%,餐饮收入下降4.3%。
2022年,广东限额以上单位汽车类商品零售额增长4.9%,其中,新能源汽车增长124.4%。石油及其制品类增长11.1%。基本生活用品类和中西药品类消费保持稳步增长,其中,粮油食品类、饮料类、中西药品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分别增长9.0%、5.6%和12.1%。
网上零售为消费市场平稳发展提供重要支撑,全省限额以上单位通过公共网络实现商品零售额增长13.4%。
附注
1.指标解释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2.调查对象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企业(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3.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企业(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企业(单位)进行抽样调查。